原文
盘古初,鸟兽皆能言。一日,豺狼与羔羊同涧饮水,豺狼欲烹其羔。羔曰:“君若杀我,无乃为不仁乎?且若欲羹,吾肉尚稚,不足以供大君子之腹。”豺曰:“汝姑勿论是,趣具薪蒸,今夜为我熟食;无害,我为汝留残炙。”羔许诺,于是随而俱往。比至,则豺据石而坐,须臾甚饥,乃先食羔。
译文
盘古开天之初,飞禽走兽都能说话。一天,豺狼和羔羊同在山涧边饮水,豺狼想把羔羊煮了吃。羔羊说:“您如果杀了我,恐怕是不仁义的吧?况且您要是想做肉汤,我的肉还太嫩,不够填满您这样大人物的肚子。”豺狼说:“你先别说这些,赶紧去准备柴草,今晚给我做熟了吃;没关系,我给你留些剩下的烤肉。”羔羊答应了,于是跟着它一同前去。等到达之后,豺狼坐在石头上,不一会儿就饿得厉害,就先把羔羊吃了。
注释
薪:烧火用的草木。
豺(chai):与狼相近的动物,性情凶残。
涧(jian):小溪流,夹在两山间的水沟,这里指山间小河。
《豺烹羊》是一篇出自《意拾喻言》的经典寓言小古文,作者佚名。故事讲述豺狼为了吃掉同涧饮水的羊,先后以弄混河水”“去年得罪”“父母有罪”三个荒唐借口强加罪名,最终如愿以偿。这则故事的核心寓意是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,深刻揭示了强权者随意捏造罪名迫害弱者的蛮横逻辑。作为小学文言文阅读的常见篇目,这篇文章篇幅短小、情节生动,非常适合初学者通过故事理解文言虚实词和句式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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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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